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表示,人大常委會就高鐵一地兩檢作出的決定,格式和內涵不會和實行普通法的法庭判辭一樣,但已透過港澳辧主任張曉明的說明文件加以肯定,她留意到部份普通法的精英認為人大決定的文件不足夠,但她強調人大的決定已經是法律,具有約束力,已經是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
譚惠珠指,制訂基本法第18條時完全無想過有內地法律在香港局部實施,因此適用範圍是整個香港,並不適用於一地兩檢安排。她認為,終審法院過去也認同人大釋法有約束力,相信香港的法院對人大決定,並無司法管轄權。她又強調今次決定經長時間審議,並非即興作出,市民即使擔心都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