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出席一個論壇時說,全國人大常委就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的決定,有鞏固法律基礎,而人大常委本身在憲法上,具有最高法律權力,而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因此人大決定在本港都有約束力,並不是靠單一條法律條文作基礎。她又說,當年起草《基本法》時,並無估計到今天有一地兩檢安排,強調本港有高度自治權,政府有權力將部分地方租賃出去。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在同一論壇上質疑,政府具體根據甚麼條款,在本港設立內地口岸區,認為即使租出地方,都不應該放棄本港的司法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