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超級市場未經顧客同意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千元,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一三年加強規管以來,首宗直銷定罪個案;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今次個案再次提醒機構遵從條例規定,加強尊重個人資料私隱文化。
私隱專員公署一六年接獲百佳顧客投訴,指曾向百佳提供包括電郵地址等個人資料作登記用途,從無表示願意收取直銷資訊,但其後收到百佳的直銷電郵。百佳解釋是系統更新時發生人為錯誤,屬單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