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毆打途人,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三個月監禁,獲准以現金五萬元保釋等候上訴。事件中被毆打的途人鄭仲恆說,朱經緯罪成已經達到讓社會知道警察打人是不對的意義,至於刑期的長短並不重要。事件發生至今三年,對自己的生活及工作造成很大影響,希望盡快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