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前年十一月連同三名助理,企圖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交替的企圖強行進入罪,各人早前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早上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梁頌恆在庭上作供時說,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前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裁決,指有充分理由押後為兩人監誓,並會在翌日會議中,抽起為兩人監誓的議程。他其後向梁君彥回信,指議員宣誓前,根本毋須向主席作預告,即使這樣做,都只是為了方便大家工作,因此他和游蕙禎翌日會進入會議廳宣誓,強調梁君彥的裁決,並不影響他到立法會出席會議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