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一項主動調查,指社會福利署對各區「精神健康中心」的服務質素監管不足、流於量化,亦沒有留意受助人家人、照顧者及鄰居,使用中心服務的情況。公署又指,社署沒有將懷疑精神健康有問題人士的鄰居,納入服務對象,促請社署釐清中心的服務對象,責成中心加強與病患者鄰居溝通,加強監察使用情況,及加強宣傳等。

社署同意進一步加強各區居民、尤其是鄰居,對「精神健康中心」服務的認識,會與醫管局等檢視宣傳資料,包括單張、網頁,盡量統一內容,又同意在外展服務中,鄰居可以扮演積極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