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指,大律師公會在高鐵一地兩檢問題上,以普通法觀點看基本法第十八條的條文,但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並非普通法;香港的律師和大律師,對全國性法律的理解和認識不足。她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如果只以普通法眼光看待基本法,只看字面意義,而大陸法著重看法律條文的精神。范徐麗泰又提到,如果本港的法律系教授,以普通法理解去教基本法,可能誤導未來的律師,希望本港的大學可以考慮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