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任何對法治的無理批評,絕不會對社會帶來任何好處;而法庭和法官在裁決法律糾紛時,只會考慮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及爭議點。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指,就無關法律的政治、經濟或社會議題作裁決,並不是法官的憲制職責,特別是政治聯繫及傾向,不論是有利或不利於涉案人士,都無關重要。

馬道立指出,有時候有人可能會將個人對訴訟結果的期望,與司法體系是否公正,或法官是否正直聯繫起來,這種情況在近年法庭處理一些備受關注的案件時,尤其明顯。他指,對司法機構的批評可以帶來正面效果,但批評應該是有理可據;本港法律制度具透明度,如果對法庭的裁決作出評論前,不查閱法庭裁決理由等資料,難免令人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