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2014年審議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期間,多名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十三人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其中社民連成員梁曉暘不服定罪,向終審法院上訴。法院早前批准他就「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上訴,今日會開庭審理。
法院早前認為,當時警員的身分是否屬於「立法會人員」值得爭議,質疑控方為何不以襲警罪控告他,因此批准上訴。至於梁曉暘就「非法集結罪」的上訴申請已被駁回,法院認為他當時毫無疑問有使用暴力,包括利用竹枝等撬開立法會玻璃門,並非和平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