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以十一票贊成,五票反對通過在環保署開設助理署長常額職位,負責領導減廢及回收科,會提交財委會審批。有議員質疑署方開設職位的成效,指政府現時已有系統及政策進行監察,若要開設職位,就要訂定減廢目標,做得不到位,局長就要問責下台。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郭黃穎琦表示,政府已訂定不同策略去做好源頭減廢,日後亦會儘快推動固體廢物徵費。她又說,隨著內地收緊回收標準,加上本港沒有製造工業,吸納回收物品,故日後需要加強地區回收工作,開設助理署長職位可以協助推動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