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早上開會,小組成員張超雄在會後表示,會議對於院舍的人均居住面積未有共識,與會成員對修訂方案有爭議,包括是設立過渡期,以及訂立院舍人均居住面積二級制等。張超雄指,現行規例在過去二十年未曾修改,認為新標準可以訂得寬鬆一點。另一成員田北辰表示,大部分與會成員反對只規定新領牌院舍的人均居住面積,而現有院舍就維持不變。

有團體在會前到場請願,要求院舍人均居住面積最少要有八平方米,每間寢室最多只容納四名院友,床的三邊留有空間,讓院舍員工易於扶抱及使用輔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