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時,被問到被取消資格的立法會議員能否再參選,林鄭月娥說,本港所有公開選舉,都是公平、公正和依法進行,一場選舉中,每名參選人的參選資格,是由選舉主任按立法會同選管會條例去處理,如果有需要可以諮詢法律意見,不存在行政長官有立場誰人可以參選,參選資格不是行政長官說了算,是由選舉主任依法執行。
而對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住所僭建事件,林鄭月娥說,她上星期已經在立法會答問講清楚已掌握的事實,對於坊間有很多揣測攻擊鄭若驊,林鄭月娥認為部分已近乎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