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澳門立法會中止議員職務的民主派議員蘇嘉豪,及新澳門學社前理事長鄭明軒,被控加重違令罪的案件,今日原定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法庭基於蘇嘉豪一方就立法會裁決向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等司法程序,決定押後開審。法官在庭上指,由於有關司法程序可能令蘇嘉豪暫時恢復議員身份,導致今次案件的審理過程及結果被判為無效,考慮到中級法院未作出裁決,基於穩妥需要,決定不就案件開審。法官又提醒控辯雙方,有義務通知法院任何影響案件的事宜。

辯方律師在庭上承認考慮不夠周全、有錯誤,向法官致歉,強調原意是不影響案件審訊。蘇嘉豪離開法院時表示,要再與律師商討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