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討論修訂《稅務條例》,為企業研發開支提供額外稅務扣減,政府期望在二零二二年前,把本地研發總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由0.73%倍升至1.5%。創新及科技局建議,企業自行研發和外判予指定本地科研機構進行研發,開支總額的首二百萬元可獲300%的稅務扣減,外判予海外機構進行研發,則只可獲100%基本稅務扣減。
工業界議員吳永嘉指,只有指定的本地科研機構才可以額外扣稅,吸引力不足。創新及科技局長楊偉雄稱,希望推動企業在本港進行研發活動,以及培育本地研發人才。創新科技署長蔡淑嫻指,目前只有本地大學和公營機構列為指定本地科研機構,日後如果有私營機構申請加入,署方會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