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於晚上七時許休會,下星期三復會。大會在休會前,否決傳召警務處長盧偉聰到立法會作證的議案,交代警方購買水炮車的用途、性能、使用指引和注意事項。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只會於有需要及沒有其他選擇時,才適當使用有關裝備,使用前亦會進行一系列測試,並正計劃擬定使用指引。

李家超重申,警方於使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時,會跟從數個原則,包括在達到目的後,便會停止使用,使用前亦會先作警告等。他又強調,政府是按既定程序採購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