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就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安排發表聲明,指本港慣用普通法作出決策,司法判決書會詳盡解釋判決的理據,若人大常委會採用不同模式決定一地兩檢安排,會產生逐漸損害《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的風險。律師會又質疑,在西九龍總站內地口岸區實施內地法律,是否符合普通法的法治理念及《基本法》,呼籲特區政府向內地相關機構傳達有關憂慮,以進一步澄清一地兩檢安排於《基本法》下的法理依據。

政府晚上回應律師會的聲明,指香港與內地在商討一地兩檢安排時,一直同意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及不違反《基本法》。經深入研究後,雙方同意以「三步走」的方式,落實一地兩檢安排。政府會繼續細心考慮各界,包括律師會的意見,在採取適當行動推進一地兩檢工作時,適當回應公眾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