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已就一四年佔領旺角時阻礙清場的刑事藐視法庭案,入紙高等法院,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准許保釋,上訴庭定於下星期二下午進行聆訊,案件由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負責。

黃之鋒及黃浩銘因違反禁制令,刑事藐視法庭,星期三在高等法院分別判監三個月和四個半月,高等法院不准兩人保釋等候上訴,即時收監。其餘十四名被告,包括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獲緩刑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