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旺角暴動案的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法官撤銷梁天琦保釋,即時還柙;他否認另外一項煽惑暴動罪和兩項暴動罪。案中另一被告、二十五歲的黃家駒承認暴動罪,同樣撤銷保釋。其餘四名被告都否認被控的暴動罪、非法集結和襲警罪。

代表律政司的律師讀出有關梁天琦襲警的案情撮要,指一六年二月大年初二凌晨約兩點,最少數十人在亞皆老街一帶集結,向警員投擲玻璃樽和垃圾桶等物品,其中梁天琦向警員投擲垃圾筒頂蓋,警長文錦璣嘗試制止一名手持磚頭的集結人士時,突然感到左耳痛楚並倒地,再被集結人士襲擊,其中一名施襲者是梁天琦。梁天琦以白色膠桶擲向警長、用右腳踢他,並用卡板打他背部,然後逃走。警長的雙膝、右臂和左耳多處受傷,治療後出院,獲四日病假,事後判定百分之二永久傷殘。梁天琦在庭上承認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