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鋼集團在港公司一名董事錢勇在一三至一五年期間,私下透過網上理財戶口,非法挪用與中非發展基金合作的非洲投資項目中,涉及一千八百萬美元貸款,以償還山鋼國際銀行債款,被裁定兩項盜竊罪成立,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八年六個月。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鄧舜仁表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指判決反映案件嚴重性,亦起阻嚇作用。他建議公司在董事局層面,落實職責劃分,以管理公司管理層及事務,避免權力過分集中在一人身上,會計等專業人士亦要保持獨立性,以維護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