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網頁上載律政司長鄭若驊的利益申報表,鄭若驊申報她和丈夫在本港及內地,合共擁有七個物業。鄭若驊名下的物業,包括位於屯門、南區,以及沙田的住宅單位,分別用作家人居住及租用,另有一個位於沙田的工廈單位,用作家人儲物之用。她在北京和雲南,亦各有一個住宅物業。她的丈夫潘樂陶就有一個位於屯門的單位。鄭若驊以名下兩間分別名為「柏星發展」及「維欣投資」的有限公司,持有在港物業。

她在申報表中,亦列明在上任律政司司長後,仍獲准繼續處理六宗接近完成的仲裁個案中,日後所獲的薪酬將捐作慈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