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網頁上載律政司長鄭若驊的利益申報表,鄭若驊申報她和丈夫在本港及內地,合共擁有七個物業。鄭若驊名下的物業,包括位於屯門、南區,以及沙田的住宅單位,分別用作家人居住及租用,另有一個位於沙田的工廈單位,用作家人儲物之用。她在北京和雲南,亦各有一個住宅物業。丈夫潘樂陶就有一個位於屯門的單位。

鄭若驊承認除屯門物業外,在港島南區一個物業有三處僭建改裝,指全部改裝都是買入時已經存在,承諾將盡快修正;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出示土地註冊處的資料,指鄭若驊去年以六千多萬元買入淺水灣道海峰園一個單位,文件列出知悉物業內存有僭建、改建或加建,並知悉有關情況沒有向當局申請及確定批核,文件由潘樂陶代為簽署,敦促鄭若驊全盤交代。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下午的會議,原本邀請鄭若驊出席,但鄭若驊表示要到下月底才可以出席,多名議員表達不滿,要求召開特別會議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