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人職工會在一二年起,進行了為期五年,有關政府外判清潔服務調查,發現食環署共一百五十三份合約,當中八成由五間清潔承辦商取得,其中在街道服務中,批出八十三份合約中,該五間承辦商取份得八十二份。即使食環署分拆區域,大部分仍是由五大承辦商取得合約,又質疑政府外判以「價低者低」原則,承辦商為追求最低投標價,會以低過最低工資升幅投標,從而大量縮減人手,但清潔工作量大,是剝削工人。

另外,工會又指,不少房屋署的外判公司都有相連關係,有三間公司的股東是親友關係,業務在同一註冊地點,質疑這幾個公司互相轉約時,會剝削工人遣散費,促請政府在外判時,不應只以價低者得,亦要監管其他服務和有否剝削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