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一個論壇說,香港眾志周庭被裁定參加立法會補選提名無效,是遺憾的事。他同意在憲法框架下,市民對《基本法》有不同看法,是有自由作表述,但言論自由有界限,舉例指若有人自稱是三合會成員,都是犯法。他又指,選舉主任是行政體制中,代表政府的一員,決定有法律依據,建議若周庭不同意決定,可循法律途徑作出挑戰。

周庭則批評何君堯說法不負責任,指他將民主自決的主張,與三合會混為一談,是完全不合理的比喻, 認為何君堯要分清楚刑事法和憲法。周庭又說,政治問題不應該交由法庭處理,亦不認為選舉主任的決定合理和有法理依據,質疑政府以雙重標準對待不同政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