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向十二名民主派議員發出警告信,指他們和助理今個月十五日,在立法會審議修改議事規則時,在會議廳外示威,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行管會保留追究權利。

十二名涉事的議員,包括毛孟靜、陳志全、張超雄、郭家麒、葉建源、楊岳橋、尹兆堅、朱凱廸、邵家臻、許智峯、鄺俊宇和譚文豪。警告信指,他們和助理當日在會議廳入口參與示威活動,由於通道被堵塞,部分議員要改道離開。行管會警告,這些行為涉嫌違反條例中,禁止任何人襲擊、妨礙或騷擾前往或離開會議廳議員的條文,可處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