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大樓今日起加強保安措施,進入一至十四樓,或低層四樓法庭的人士,都要接受金屬監測器監察,保安人員會要求律師代表或公眾人士,將身上的手機及金屬物品取出,走過拱門式的金屬探測器,又會要求打開隨身的袋,檢測有沒有帶水進入法庭。

因應新保安措施,進入法庭的電梯安排亦有改變,原本六部電梯都可以由較近港鐵站的低層四樓直上各層法庭,改為只有兩部電梯來往低層四樓及地下,進入法庭人士要在地下出電梯進行安檢,再轉乘另外四部電梯到地下以上樓層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