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大樓今日起加強保安措施,進入一至十四樓,或者低層四樓的法庭,要接受金屬監測器監察,早上秩序大致良好。有到法院工作的律師行職員指,新安排下花多十五至二十分鐘抵達法庭,認為安排之下,安檢和轉電梯程序有點麻煩,加上職員不熟悉安排,但認為長遠法庭有加強保安需要;亦有律師行職員話,安檢尚算順利,但日後到高等法院會預留多十五分鐘。

在新安排下,保安人員會要求律師代表或公眾人士,將身上的手機及金屬物品取出,走過拱門式的金屬探測器,又會要求打開隨身的袋,檢測有沒有帶水進入法庭;法庭大樓的電梯亦會分流,原本六部電梯都可以由較近港鐵站的低層四樓直上各層法庭,改為只有兩部電梯來往低層四樓及地下,進入法庭人士要在地下出電梯進行安檢,再轉乘另外四部電梯到地下以上樓層的法庭,其中兩部到較高層,另外兩部到較低層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