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決定,不會檢控五名前任或現任立法會議員,包括李卓人、梁家傑、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廉署就五人被指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助手Mark Simon捐款,涉嫌觸犯防賄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的投訴,完成刑事調查,律政司仔細考慮廉署提交的調查報告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
律政司發聲明指,現有證據顯示李卓人及梁家傑透過Mark Simon,分別收取黎智英提供的一百五十萬及三十萬港元,但根據區域法院去年七月,就另一名前任議員梁國雄被指收取黎智英二十五萬港元,裁定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的判辭,李卓人及梁家傑與梁國雄的情況類似,有可能是代表政黨或組織收取捐款,並無合理機會證實兩人以個人收取款項,按照法庭決判的基礎,他們亦無責任向立法會申報,因此不能證實他們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行。至於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並無證據顯示他們收取任何款項。律政司強調,今次決定是依據檢控守則及適用法律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