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酒吧業協會回應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政府考慮修例,令縱容吸煙的場地負責人需負上刑責。協會副主席錢雋永表示,對公署的建議感到驚訝,形容不公道及不合理。錢雋永指,酒吧及娛樂場所的面積通常超過一千呎,負責人往往需要身兼數職,既要兼顧場內秩序,亦要招呼客人,不可能時刻監察客人有否於場內吸煙。

錢雋永表示,酒吧負責人並非執法者,本身已盡力做好禁煙工作,包括於店內張貼不准吸煙的告示,又指倘若發現有客人於店內吸煙,職員會作出勸喻,但不應要場所負責人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