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 選舉主任裁定立法會補選參選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時,是依法辦事,相關法律已經非常清晰,如果未來有需要,政府會考慮修例釐清規則和參選人資格。她又指,現時正有相關的司法覆核, 到時政府亦會嚴肅考慮法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