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裁定,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就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刑期覆核上訴得直,恢復原審毋須監禁的判刑,即是羅冠聰維持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黃之鋒社會服務令八十小時,兩人已完成服務令,而周永康維持判入獄三星期,緩刑一年。

羅冠聰在庭外指,即使今次上訴得直,但日後的抗議活動仍會被嚴苛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