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周浩鼎說,終審法院裁定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就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刑期覆核上訴得直,主要是不想新指引有追溯力,相信日後涉及同類衝擊會按照新指引判決,予以較大懲罰及阻嚇性。他認為,有需要就非法衝擊定立新量刑指引,但不相信會影響市民合法示威遊行權利,強調市民是享有依法進行示威。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認為,終審法院確立對有暴力成分的集會,加重刑罰,是合適和正確的做法,不認為今次裁決會影響市民的集會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