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裁定,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就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刑期覆核上訴得直,恢復原審毋須監禁的判刑; 律政司晚上發表聲明,歡迎終審法院的裁決提到,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即使涉及相對較低程度的暴力,亦不會被容忍,甚至會被判處即時監禁,認為法庭傳達正確信息。

聲明又指,法庭在考慮求情理由時,給予以行使憲法權利或公民抗命為由的比重很少,因為定罪必然是指罪犯已逾越合法行使憲法權利,以及被制裁和限制非法活動之間的界線,強調法庭只從法律角度處理案件,若認為覆核申請是基於政治動機,是毫無根據及出於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