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現在大部分棕地有活躍作業者,包括貨櫃停車場、回收等行業,如果將作業者集中處理,可以釋放三分二棕地發展房屋,以現時五百四十公頃棕地計算,即有三百六十公頃可以釋放,而且利用棕地興建房屋可以較快。
他又說,私人發展商擁有一千公頃農地,但部分農地因不獲城規會批准轉換用途,令發展商變相積存土地,認為若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可以便於興建住宅及相應配套,部分土地亦可用作興建公營房屋。他認為,合作模式需要公眾諮詢,以釋除疑慮,確保在合作上不會出現官商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