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表少數族裔人士貧窮情況報告,指在一六年政府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前,有四萬九千多名少數族裔貧窮人士,貧窮率為百分之十九點四,而在政府的政策介入後,少數族裔貧窮人士減少約四千多人,貧窮率亦降至百分之十七點六,下跌一點八個百分點。報告指,少數族裔多數透過就業自力更生,較少依賴現金福利援助,直至一六年恆常現金政策推出後,各項貧窮指標均有改善,非恆常現金項目及非現金福利,包括公屋等,亦有助減輕少數族裔的生活負擔。
報告顯示,少數族裔貧窮情況以在職貧窮為主,主要因為學歷及技能較差,因此收入水平較低;而他們的家庭普遍較大,在職成員一般須獨力承擔家庭開支,以致較難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