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縱火案早上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莫煥晶一審被判死刑,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款一萬元人民幣。判決書指,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並負債,為避債一年多前輾轉到戶主家庭做保姆,其間多次盜取戶主家中物品典當,又籍口修葺家鄉舊居向戶主借款,全部用於賭博。去年六年,莫煥晶計劃以放火再救火方式,希望騙取戶主信任再借錢,結果造成女戶主及三名子女身亡。調查發現,莫煥晶曾以手機搜索有關家居放火及起火原因調查等資訊,現場首先起火的布藝梳化發現點燃書本痕跡,認為是故意放火,犯罪動機卑劣,後果極其嚴重,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予以嚴懲。

事發在去年六月的凌晨,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小區發生縱火案,造成四人死亡。報道指,男戶主決定放棄對莫煥晶的民事申索,只求法庭能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