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及海關提醒市民,離港旅遊返港時,切勿攜帶未領有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若違反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漁護署去年有四百三十多宗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常見的有象牙、活生爬行動物、穿山甲鱗片、乾海馬,以及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部分動植物面臨絕種威脅,進出口受國際公約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