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表示,終審法院裁定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刑期覆核上訴得直,是彰顯了本港司法制度的可靠性,與訟雙方如不接受原審法官的裁決,可上訴至上訴庭及終審庭,不認為律政司當日就刑期提出覆核,是存在政治動機,以及沒有理據。
譚允芝又表示,終審庭就今次的案件,亦清楚說明了公民抗命的定義,但凡涉及暴力便不能再以公民抗命為求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