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六星期採取行動,打擊的士司機的違規違法行為,拘捕十七名的士司機,包括十六男一女,年齡介乎二十五至六十七歲,涉嫌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掩旗載客等,當中三人有濫收車資前科。警員在行動期間喬裝乘客,由尖沙咀前往西九龍、中區、機場及大嶼山等地,發現司機短途多收大約三至五倍車資,長途多收一成至三成,有司機更會多按附加費,以欺騙客人。其中一名司機在警員表明身份後,企圖用打火機將一張五百元燒毀,以毀滅證據,被警員制止;亦有司機在警員付款五百元後指無法找續,再將一張失效的秘魯紙幣找續給警員,警員其後在司機的背囊,發現七張失效的秘魯紙幣。

警方將涉案的士送往扣留中心,發現三架不宜在馬路上行駛,強調會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保障市民旅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