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法律學者,批評香港終審法院裁定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等三人, 就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件,刑期覆核上訴得直,維持不用監禁的裁決。 人民日報海外版,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說,終審法院的裁決,對公民抗命表現出一定程度的認可,是需要慎重,因為如果以反抗者的主觀意願,認定法律是失去公平正義,作為標準及違法理由,容易造成法制不穩定及社會混亂;又指佔中的目標是對抗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等於否認基本法,因此公民抗命的正當性應該受到質疑。終審法院肯定暴力的非法集結是違法,但又提出追溯力的問題,會對市民造成信息混亂,邏輯矛盾。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說,終審法院的裁決無道理及不符合法理邏輯, 會損害香港司法上訴機制的糾正錯誤功能。在香港社會普遍支持和擁護特區政府,依法檢控非法佔中的形勢下,終審法院判決所暴露的問題令人擔心,有姑息放縱違法犯罪行為、法治權威不彰的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