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署總電訊工程師黄振球,涉嫌使用虛假文件騙取置業資助的案件,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使用虛假文件罪,裁判官押後至下月五日判刑,等待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案情指,黃振球1997年在「公務員房屋福利聲明書」上,聲稱單身及配偶無接受任何置業資助,作虛假、錯誤及欠妥陳述,誤導政府向他批出超過一百九十萬元的房屋貸款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