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選舉呈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歡迎裁決,指裁決給予公眾清晰指引,選舉主任有權力去判斷,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如果有參選人用似是而非或「暗渡陳倉」的方式,推動破壞一個兩制,不能夠令選舉主任信納他真誠擁護基本法,將會有理據取消他的參選資格。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於判辭中指出,議員就任宣誓不單是程序要求,而且有實質要求。判辭又指,全國人大常委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釋法,對本港的法院有約束力,條例訂明立法會的成員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