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副省長季緗綺嚴重違紀,被中央開除黨籍,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他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國家機關處理。

中紀委審查發現,季緗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轉移涉案款物,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禮品,低價購買住房,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鉅額公共財物,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五十七歲的季緗綺,曾任山東省商業集團董事長兼黨委書記,一三年出任山東省副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