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警務人員向一名商人透露一宗謀殺案的調查機密資料,又協助案中疑犯應對警方調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分別被判監三年及兩年六個月。

案情指,五十歲警署警長葉國良及四十七歲警員李潤福,在二零一四年,向鋼鐵工程商人洪偉明,洩露一宗黑幫謀殺案警方的機密資料,並提供應對警方調查的方法,換取約六十萬元報酬。案中警長葉國良取得謀殺案疑犯及通緝人士名字後,由警員李潤福發訊息通知商人洪偉明。廉署透過監聽被告的車上錄音、及查證各被告之間的電話訊息紀錄後,檢控案中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