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起就檢討廣播和電訊條例,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指,現有監管廣播服務的法定架構應維持不變,又認為互聯網電視及聲音節目不應受廣播發牌機制規管。文件提出,外資控制權限制維持不變,但放寬非香港居民需要獲通訊局批准的持股量門檻;同時建議修改跨媒體擁有權限制,將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收窄至免費電視、收費電視及聲音廣播持牌人三類。當局又表示,會透過修改通訊局業務守則,放寬新聞及兒童節目以外,加入植入式廣告的限制,預計年中實施。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指,政府難以單方面規管互聯網資訊內容,因此不計劃將互聯網電視及聲音節目,納入廣播發牌機制規管,但傳統廣播及網上媒體在監管上出現失衡,要適當地為傳統廣播業拆牆鬆綁。邱騰華又指,本港的報紙面對非常大競爭,即使放寬報刊擁有人可同時擁有跨媒體,相信亦不會出現壟斷。他預計最快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