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九巴車禍,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三十歲司機陳浩明,早上再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申請以三萬五千元現金及人事擔保、交出旅遊證件,並每日到警署報到等條件保釋,以照顧年過六十歲的父母。控方反對,並透露有證人責罵被告遲了開車、無故急煞制及加速,另外涉案巴士經初步檢驗後,證實無機件故障。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案情太嚴重,因此拒絕保釋申請,被告還押至四月十日再訊。

控罪指,被告今個月十日在大埔公路危險駕駛九巴,導致十九人死亡。車禍中仍有二十一名傷者留醫,其中兩人危殆,三人嚴重,十六人情況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