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祈福黨內地女主腦,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非法入境罪,法庭接納警方以類似犯案手法在去年趨升為由申請加刑,判處被告一項串謀詐騙罪監禁三十六個月,連同一項非法入境罪,合共判監三年半。
案情指,一名七十七歲婆婆去年五月初在大埔遇到祈福黨,五十四歲被告聲稱事主的兒子會有血光之災,可以代為祈福,事主按指示將六萬三千港元及人民幣,連同金器放入袋中交給被告,事主回家後發現袋內財物被偷龍轉鳳,於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