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公路九巴車禍,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三十歲司機陳浩明,早上再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申請以三萬五千元現金及人事擔保、交出旅遊證件,並每日到警署報到等條件保釋,以照顧年過六十歲的父母。控方反對,指警方至今收集46份口供,有證人提到被告的駕駛態度,無故急煞制及加速,亦有證人提到有乘客責罵被告延遲開車,或會控告更嚴重罪名。控方又指,涉案巴士經初步檢驗後,證實無機件故障。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案情嚴重,因此拒絕保釋申請,被告還押至四月十日再訊。

控罪指,被告今個月十日在大埔公路危險駕駛九巴,導致十九人死亡。車禍中仍有十八名傷者留醫,其中兩人危殆,三人嚴重,十三人情況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