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檢討巴士車長工時後,修訂指引,將最長更次及駕駛時間,縮短至不超過十二小時及十小時,司機駕駛六小時後休息時間,增加十分鐘,去到四十分鐘;為顧及市民上下班繁忙時間的乘車需要,署方建議增加新規定,讓巴士公司可適度安排車長特別更次時間,可超過十二小時,最長仍不應超過十四小時,當更期間應有不少於連續三小時的休息。除特別更次外,巴士公司編排車長在三個相連更次內的總休班時間,不應少於二十二小時。巴士公司目標是第二季開始陸續實施新指引,可望明年第二季全面實施。

運輸署助理署長關翠蘭,與巴士工會代表會面後表示,工會歡迎新指引,對於新指引下車長工時縮短,公司或需更多人手,關翠蘭指,現時巴士公司亦有檢討薪酬等措施去增聘人手。工會就要求運輸署引入工時及工資指引,將車長底薪調整至接近職業司機薪金平均數的一萬六千七百多元。九巴贊同新指引,認為在車長作息、薪酬待遇及巴士服務水平三方面作出平衡。新巴城巴亦歡迎,下星期會與工會講解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