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軍方一名坦克駕駛員,涉嫌操作不當令坦克跌下溪中,造成四死一傷,被控以業務過失致死,今早在屏東地方法院,被判入獄六個月,緩刑五年,罰款十萬元新台幣,全案可上訴。法官指,被告背負四名同袍喪命的責任,深受煎熬,故給予緩刑。

事發在前年八月的漢光演習,被告駕駛陸軍一架CM11勇虎坦克,在演習後返回基地途中失事。檢察官的調查指,被告未注意坦克轉向與油門動力,造成左邊履帶卡住,右邊履帶卻不斷運轉,令坦克失去平衡跌下橋底的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