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自願醫保計劃,提供的兩類認可產品,有標準保單條款和細則、保障範圍和保障金額,保證續保至一百歲,及不設「終身保障限額」,市民購買自願醫保會有二十一天冷靜期,限期內可取消保單。在計劃下,政府會按自由市場原則,讓保險公司自由訂定保費水平,認可產品的標準保費可因應年齡和性別有所不同;保費水平亦可按醫療通脹和保障額修訂等因素而調整。財政司昨日建議,向購買合資格自願醫保的市民提供稅務扣減。每年每名受保人可作稅務扣減的保費上限為八千元。
兩類受規管的自願醫保產品,包括「標準計劃」和「靈活計劃」。其中「標準計劃」會按最低要求,提供標準化的基本保障;而「靈活計劃」則會提供更佳保障,有較高的保障金額和多元產品選擇,以切合不同消費者的需要。